我这套房究竟能不能享受契税优惠?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1-9-11 0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婚前在四川眉山个人贷款按揭了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于2010年4月19日与开放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管局备案,当时并没有去当地税务所办理首套房证明,因为当地税务所答复首套房证明有效期是三个月,而房子要在2011年才交房。我于2010年8月结婚。妻子在2009年11月19日以个人名义贷款按揭购买了一套115.53平方米的房子,并于2010年12月办理了房产证。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婚前购买的这套房子契税能否享受优惠?因为截止到2011年8月25日,我们在眉山市房管局查到我名下并没有房子,而妻子名下也只有一套婚前购买的115.53平方米房子。我这套房子只办理我一个人的产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9-11 0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情况应当以2010年4月19日购房时的契税政策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当时应该还没有严格执行二套房契税3%的政策。追问但是当地税务所不认,不分青红皂白说以家庭为单位,我们有一套房子了,就必须全额缴纳契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9-11 0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实施都有一个起始时间,而且地方税务局应当有文件可查,去年四月份应该不会执行二套房契税新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