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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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25 11: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老公一起坐公交车出去,中间一辆出租车从后面冲过来,公交车一个急刹车定死,我和老公从车箱中间摔到前面,老公胸部当时就撞到公交车上的一投币箱上,肋骨右则第七根断了,我只是腿上擦伤,责任已化分,公交车的责任,现在老公在住院,请问向这种情况,以后有没有后遗证,并且在此,我在医院照顾我老公,要了一个陪伴床,公交公司不认这个费用,如果要打关司,要求对方赔偿我们那些费用,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大概要赔多少给我们。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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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5 11: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不管公交司机存不存在责任,都由公交公司赔偿!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营养费、误工损失、必要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没有造成伤残的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尤其是伤残等级的高低,一般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以下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你这个事情肯定要经过法院的,先去法院对你老公的身体进行伤残鉴定,有没有后遗症不是法律问题,只能等待伤残鉴定和听取医生意见啦,鉴定结果出来了才会知道具体的赔偿金额。至于你说的陪伴床,可能将来保险公司会不予理赔,但是你可以以这是你的实际损失,可以直接向公交公司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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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5 11: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这个案件完全可以诉讼,且公交公司应当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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