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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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6-29 15: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一年半了,现在想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已经在5月到期了,一直没有续签,公司当初承诺的5险一直没有上。再没有合同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怎么辞职对自己有利?换句话说怎么才能为自己争取一些利益? 能不能告公司得到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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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9 15: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是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后。你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你要想得到一些补偿,一定要选择好辞职的理由。2、给你的建议是: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为1年一个月,如果超过1年半了,你应该能得到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建议你写书面的辞职报告,并写清楚你辞职的理由。最好取得对方的签收或特快寄送。因为你如果没有写清楚你离职的理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得补偿金的相关理由,而只是以自身的原因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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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9 15: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续签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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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9 15: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规定续签合同在一个月内完成,5月份到期,现在6月底,还没有过续签期。到了7月份开始才算没有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不过你主动离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现在你的情况只能去劳动局投诉要求给你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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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9 15: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为未按国家规定参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2、你可以要求单位按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如果单位在合同期满一个月之内未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也未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自合同到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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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9 15: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1、5月到期,没有续签。如果合同上有说明双方仍按合同履行就自动延期之类的话就说明合同自动续期了。如果没有,则单位与你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从7月开始每个月要给双倍工资,直到订合同为止。2、辞职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之类的。。3、不要说辞职,就说合同到期了要单位续签,单位不同意签的话你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自己辞职的话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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