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计算机法律的请进!!!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6-30 19: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在一个软件上写入反拷贝代码,如果别人非法复制,
就破坏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这样做合法吗?
请写出依据的法律......
如果事先有一个协议把它声明了呢?
受法律保护吗?
我有以下几点不明白: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Computer Viru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被明确定义,病毒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我的程序只是判断储存标记,它不能够自我复制!怎么能说是计算机病毒呢?
破坏操作系统算损失对方财产吗?重装就行了,不像可以破坏BIOS的病毒CIH.
如果我用独特的加壳算法呢?不同的C盘序列号和标记用不同的算法,算出破坏性代码
并执行我可以说这只是实验性的东西,没有进行代码CRC检验,曾经不有一个杀毒软件
把操作系统文件当病毒杀了吗,造成很大的损失,但是没有给每个客户赔偿损失。
还有,有许多硬盘分区软件上的协议写:“对分区造成的意外资料丢失,本公司/小组
概不负责!”不受法律保护吗?如果受法律保护,那么他程序不能识别某些硬盘物理
几何结构造成的信息丢失呢?如果有人说他的程序是故意这么编写的,那么他公司是
不是触犯了法律?
这个如果说不合法,那么我如果新建一个进程,用fopen打开这个文件,将它粉碎了,
他还有证据告我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6-30 19: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后果轻微,则属于民事侵权;后果严重,则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自己开发的软件被人非法复制,应当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如果受到损害不大,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如果损害较大,则可追究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即使有事先声明的协议,这样的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参见《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