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钱借给了我的朋友,但是他出国了(都没有消息),我们之间没有写欠条,这件事情就我们两个人知道,我就是有一些当时他刷卡时的单据,或者说当时他刷卡是在商场里签名留的单据能不能调出来阿?那这样我能不能告他?我找到他家人的话,有没有用阿?
或者说有QQ的聊天记录,或者我去银行打印单据之后去公安局报案有用嘛?能找得到他回来嘛? 那张信用卡还在我手上.而且商场里的单据都是他签的字,那这样我可以去起诉他吗?如果我要起诉他是不是得先还完卡里的钱才能起诉? 没办法拿到商场当天的闭路电视,因为监视带当天都是抹掉的! 他就是欠了我5000左右,加上最近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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