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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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7-9 11: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虾:

您们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劳务工作者,之前在一家外企就职,我于2009年12月产假结束后,回单位工作,但是到6月11日,公司强制要求我自己签订辞职协议,并同意补偿我7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只支付了我补偿金,但是未支付我6月11天的工资,我发短信去问人事,他们告诉我工资包含在我的补偿金里面,可是当时他们不是这么说的。他们之所以要求我11日辞职,是因为不想支付我6月份的社保,但是没说不给我工资。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知道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的赔偿?

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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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9 11: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维权,白纸黑字如果写的很清楚这7个月的是补偿金的话,那么6月11天的工资还要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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