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一点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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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7-9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去年租的房子 签了合同租一年 下个月才到期 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 签合同的时候是和他妻子签的刚才那男的带着两个男的跑来说 房子已经卖给了那两个男的 明天他们要搬进来 让我搬出去 他说他和他妻子已经离婚了 让我有问题和他妻子联系还很凶狠的威胁我 买房子的男人还想打我 被我撵了出去 明天还要来 我想直接报警 先咨询下 这样的情况下 我要搬出去吗?他们的问题不应该由我来承担吧 难道合同只是一张废纸吗
还有 似乎他们家欠信用社很多钱 所以这套房子是作为抵押抵给信用社的 前几天信用社也有人带人来看过房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 那个男的说房子卖了的情况应该不是经过正常法律途径出售的吧?刚才真的气死我了 大半夜3个老男人闯进小姑娘家 我准备拨110他们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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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9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说和他妻子离婚了,只是说说并没有证据,就算是和他妻子离婚了,要是先租房后离婚,说明她妻子是有处分权的,要是先离婚后租房,那么还得她妻子当时有没有代理权。以你们签合同时的情形,即便说是先离得婚,后签的合同,你也有理由相信他妻子是有权签订合同的,也就成了表见代理,合同还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你不需要搬出去。不过你这事比较的难搞,对方看样子是个无赖,你还是搬的好,哪有时间跟他耗,不过得问他要点补偿和争取重新租房子搬家的时间。他们要是再来你就报警,理由就是非法侵入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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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9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选择直接报警。对方所述的离婚,要他先拿出证据来。再说了,他妻子掌握房屋的钥匙,说明他还是有问题的。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您还可以要求确认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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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9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愿意搬出去,原房主应当赔付你剩余的租金,并提前通知你,应当给你一定的搬家时间。报警没用的,这属于经济纠纷,警察不管的,不过你把警察叫来,警察会调解一下的。还是先和他们商量一下,商议不成,可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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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9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跟本就不用理他,你租房时他们两还没离婚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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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9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句话叫做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的你这种情况,你的权利是在先的。他们要等到你的租期到了才能搬进来,否则就要给你补偿。2、不仅如此,如果你想买他的房子的话都可以享有优先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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