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手写发票第三联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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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24 12: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税手写发票第三联丢了,听好心朋友说可以将第一联复印盖章做账,那这样还会不会受到税务局的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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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4 12: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丢的是发票联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需正常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地税的手写发票除了发票联以外,是没有发票监制章的,丢了没有特别影响,在纳税申报时可以用其他联次进行核销。(如第一联、第二联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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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4 12: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是允许在复印件上盖章作为记账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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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4 12: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联是记账联吧,我们这边是不允许在第一联的复印件上盖章做帐的。如果丢了,得申明作废,然后让开具单位重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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