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5月14号下午进的一家厂里工作,但时间太长、工资又低,所以我经人介绍另外找到了一份比较好的工作,但由于厂里辞职很麻烦,所以我在厂里请了16天的事假然后去了那边上班(当然厂里不知道这个情况)。厂里正规发放工资的时间是6月15号,而我的假满日是昨天6月23号,我就想我假满时其他人5月份的工资都发了,我去了就可以找厂里要5月份那半个月的工资,然后不要6月份做的那几天的工资直接走人。谁知道厂里一直没发其他员工的工资,所以我昨天去的时候也没办法要工资。我索性就以不满厂拖欠工资为由去辞职,厂里不批,不发我工资,说就算辞职也要提前15天。我不可能再去厂里的,难道我的钱真的拿不到,那20多天就这样白做了?我不想根据他们的辞职程序这样还要做15天,我就想立刻不做了,他说这样我的工资就哪不到,如果我3天不去上班就算自动离职,就没有工资了.我是刚读书出来的,不懂这些,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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