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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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7-1 14: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人于2010年5月份在上海因工受伤,到现在还没有做工伤医疗鉴定,在那里工作还不到一个月,工资是1120一个月。公司已经给拿了在医院的医疗费,我想一次性算清赔偿问题,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关键是我想知道他都应该赔付多少误工费和其他费用。谢谢大家`回答有用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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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 14: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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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 14: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太简单了。首先必须做工伤鉴定,看是几级,这才能确定对方应该赔偿多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要看实际住院的天数和收入是否减少。如果在治疗期间单位全额发了工资,那么就不能主张误工费了。其他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都是小头。你还是先做工伤鉴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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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 14: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偿金,营养费。误工费根据你的工资,让医院给你出具务工天数的证明,伤残补偿金根据伤残鉴定的级别不同而不同啊。营养费时你住院期间所康复必须的生活营养费用啊 如果感觉满意的话,一定要投我采纳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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