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请重庆的专业律师回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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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7-15 13: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故描述:今年年初,晚上8点过,天很黑(完全看不到),在一快速连接道上(道路没有路灯),一小轿车将一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伤(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线,离人行横道线7米),车方无任何违章行为。事故发生后,车方立即拨打120抢救伤者,后来交警一直迟迟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3个月后,交警才下了认定书,认定车方的全责,但是责任认定书的字并不是车方本人签字。现在伤者经过几个月的治疗任然处于昏迷状态,医生说可能会成为植物人,现在医疗费用已经用去30万元,现在由于车方已经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而伤者方也对此事件不理不踩也不上法院,现在事情就这样一拖再拖,请问各位,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做司法鉴定进行一次性赔偿的话,车方会支付伤者方多少钱?还有就是交警的判法是否公平?(伤者70岁,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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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5 13: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认定书是轿车全责,也就是应该赔偿全部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但因为医疗行为未结束,可以按照现在的具体情况,算一下总费用让其赔付,最好是协商解决,不然就是没钱认蹲你也没办法啊,再说都赔那么多了,也判不了太严重,也就是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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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5 13: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故认定书起诉交警队吧。不起诉复议也可以。这个认定书是很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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