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职,并且无任何不良表现,公司让提前离职,请问能否有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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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6-25 09: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你在单位工作年限,请叙述详细点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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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5 09: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跟公司谈一下,提前离职可以,工资照发就行了,这样跟你正常辞职领的工资是一样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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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25 09: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就是给当地的劳动局咨询一下,,签合同的时候有违约金的没有,,有的话可能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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