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父母为儿子购买了住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在儿子离婚时又将房产全分给了女方(未过户)。儿子的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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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1-9-15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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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为儿子购买住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儿子了,他是有权处理属于他个人的房产的。追问但并非父母所愿,父母能收回房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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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赠与必须是一方愿意无偿赠与,另一方愿意接受赠与。父母是不能单方面收回房产的,必须儿子同意让你们收回,你们才有可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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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产权证上写的儿子的名字,就是他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财产,你儿子给女方是不违法的,并且离婚协议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旦离婚协议达成又反悔,女方可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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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06年离婚时房子不是还没过户吗(⊙_⊙)?如果要赠与女方,也要等09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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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房产没有过户所有权还是父母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无权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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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是合法的,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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