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一个月工资已经半年多了,我那时候还在试用期,没有签合同,请问我能把我的工资要回来吗,怎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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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7 18: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要你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就能要回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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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7 18: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你告他没问题的,直接去劳动局他们就告诉你怎么做了,你需要提供你在那里工作的证据就行了,什么证据都行,人证,物证,只要能证明工作过的证据就行,他不但要陪你工资,还要陪你补偿,和保险,它属于非法用工,不怕劳动局劳动仲裁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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