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下属一家分公司将固定资产(车辆)无偿借用给另一家分公司,收入和成本由借入方核算,这样做有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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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8 10: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但我们是无偿借用的,能否详细说明如有问题违反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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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8 10: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问题,车辆不属于借入方的固定资产,车辆发生的费用就不能在借入方入账,并且车辆发生的费用借入方不能在所得税汇算前扣除。两家分公司可以将车辆作成租赁使用,签订租赁协议(并注明车辆的费用由借入方承担),这样车辆的收入和成本才能进入借入方的账务中,但借出方要去代开租赁发票,上缴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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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8 10: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偿借出车辆,只要没有收入款项,不需要做相关账务,但需要双方签订协议,由借入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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