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司法程序期间有一方一真打电话给另一方算什么性质呢?算骚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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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9-16 01: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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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01: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看电话内容追问他一直说我怎么不赔钱给他,我想没有正式发票前我是不会给钱的,我是醉驾,应该是检查院起诉我,法院判我的,他还说他要去起诉我、告我,他这样能成吗?能告我吗?赔偿我会依法律程序办的,可他一直打电话说我不赔偿什么的,说再不赔偿就起诉、告我咯!这算骚扰可以反过来告他不??(他的伤情已经做了司法鉴定:未达到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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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01: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达到轻微伤?那就算起诉你,他能得到的赔偿也很低,所以就通过这种途径骚扰你报警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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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6 01: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骚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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