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房产问题,涉及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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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9-17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朋友姐姐08年结婚,09年底丈夫不幸车祸身亡,撇下一子当时刚满周岁。姐夫还有一哥哥,公婆都健在,都各有房(市郊自建平房,即将平改),但户头都是老爷子的。问题是1.姐姐和孩子有没有该婚房产权?2.怎样才能得到该产权?3.平改补偿款怎样分配?4.如果改嫁会不会有什么权利变化?5.新婚依法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吗?请帮忙仔细分析一下有没问到可以提醒一下粘贴就免了在此先谢过主要为了孩子有好答案还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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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7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逐一回答:1、先去当地土地局档案馆查询老爷子名下这块地皮是否含有你朋友姐夫的份额。如果档案中的地皮申请报告或批件中有死者名字,该地皮就有死者的份额。姐姐和孩子就有该婚房的产权。如没有死者的名字,则该房产全是老爷子的,与姐姐和孩子无关。2、姐姐可以要求分家析产,这样才能得到产权。3、平该补偿一般以户为单位。户头是老爷子的,因此补偿款都会在老爷子名下。至于老爷子如何在家内分配,则在于老爷子与姐姐的态度。一般情况,补偿分为对房屋的补偿和对居住者的补偿。姐姐和孩子的户口在房子里,应当得到人头补偿费。由于房子户头是老爷子,因此对房屋补偿部分归老爷子。如果分家析产,该部分款项,会拿出来分割。4、若改嫁,姐姐的权利会发生变化。改嫁前,姐姐是老爷子家的一员,有权利对老爷子的财产主张分家析产。改嫁后姐姐无权主张对老爷子的财产分家析产,只有姐姐的孩子继承老爷子的遗产。5、新婚姻法对他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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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7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房证的名字是老爷子的,孩子与孩子的母亲都没有享受补偿的资格。拆迁的收益人属于被拆迁人,与其他人无关。至于孩子的份额,也只能等他爷爷奶奶去世以后,该房产变成遗产时,孩子才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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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7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房产证是公公名下,姐姐和孩子就没有房产权2,除非公公赠与或者去世,去世的时候孩子可以代替父亲的位置继承遗产3,补偿款如果有按人头补偿的面积,姐姐和孩子可以得到自己名下的面积补偿4,法律上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是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如果平改的时候改嫁,迁出平改房屋,当然就没有相应的补偿5,没新婚姻法,只是司法解释,是适用解释实施之后的离婚案件,所以丈夫09年已经去世,他们婚姻关系在丈夫去世时已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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