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手册原产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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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7-23 23: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办了一本手册共两项成品现在只进了第一项成品的料件,第二项成品的料件改由保税区进口单耗不变成品也不变(本料件是第八项两成品都耗用 )请问成品还需要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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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23 23: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变更,料件从保税区进口同样是保税进口,不影响。现在全国实行电子化手册 电子口岸【QP系统】。有关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的保税料件管理可参考一下【QP关务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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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23 23: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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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23 23: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规定,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也就是说从保税区进口货物视同从国外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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