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赔偿法律界的朋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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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7-12 07: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政府租了一间售货亭签约是一年,现在还没满一年大概还有2个多月政府只提前老3天通知说要停止合同或者搬迁售货亭(搬迁后的口岸跟现在比较起来很差)但合同注明政府如果要搬迁,承租方要无条件遵从但政府要退还以后的房租和覆约保证金。问题又出现在后面覆约保证金有没填金额是多少。提前不让我租了押老很多货无法出售又不能退。我可以要求政府退还我覆约金吗?律师朋友们说说你们的看法。谢谢……
谢谢你们的答案,如果还有意见者请你们发表一下,我不懂的法律所以对你们宝贵的意见我会全部接纳,政府赔不赔偿3天后见分晓,我会根据政府的解决方式选出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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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7: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就政府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追究政府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那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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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7: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政府要搬迁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虽然双方约定承租方要无条件遵从但政府要退还以后的房租和覆约保证金,你要求赔偿并不是搬迁条件而是搬迁后的损失所以我认为应该可以要求赔偿的(注:只能是合理损失,损失多少要靠你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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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7: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履约保证金应该是你交给政府的,既然履约保证金没有具体数额,也就是说你没有缴纳履约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你没有权利要求退还保证金。如果你已经交过了,只是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你可以根据相关票据数额要求返还。至于追究政府的违约责任,我个人认为不可行,因为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你要无条件遵从。至于你的损失,你应该在签合同时有所预见,不存在求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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