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里加急:以下的情况应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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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7-12 02: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男和女同居,女要求分手,然后男把女照片信息传到网上,并说女有艾滋病,同时把搜集到的女的200多移动号码同时上传,并说这200人均与女发生过关系。这男的主要定什么罪?一罪还是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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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2: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把女子的照片私自传到网上,侵犯了女子的肖像权。说女的有艾滋病,还与别人发生关系,进行诽谤,把女子的号码上传,侵犯了女子的隐私权。鉴于上述信息,应该给女子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使女子遭受非议,侵犯了女子的名誉权。侵犯了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其他的视具体情况而定。措施:1.女子可以向男子提出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真的在精神上受到打击)2.女子可以向妇联求助3.女子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女子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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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2: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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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2: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散播色情信息危害他人隐私那200个人估计揍死那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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