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务纠纷派遣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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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2-5 23: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06上班被派往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签定了一年合同至尽未再签,08年8月单位给入的养老保险,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没有星期天,和用工单位没有同岗同酬,我们是高压配电工,没有身体损害费没有炉火费,今年7月派遣单位通知撤离用工单位转岗,不转岗算离职没有赔偿,我们不同意转岗,一是单位不签定合同,二是不把从事岗位和待遇说清楚,三是我们认为我们的工作存在违法的地方。和单位协商单位的态度很强烈不转岗就签离职合同,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单位是否违法,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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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5 23: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该派遣单位有诸多违法之处: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单位和你应该签订至少2年的劳动合同,1年合同是不对的;2、06年上半,08年8月才入保险,该行为是违法的;3、连续上24小时班,没有身体损害费炉火费,和用人单位没有同岗同酬,此类行为是违法的。参见法规:1、《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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