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微伤害 人跑当时了 派出所又拖着不给解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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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7-14 21: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记下车牌号码了京PTL218和京PTJ218是哪个记不清了,逃跑的车是一辆蓝色两厢吉利,我把车号提供给派出所答复却是不属实,哪位好心人帮我一下
其实打人的就是案发现场的保安(不过他们当时没在岗,穿的是普通衣服),大概有六七个,有三个是开车跑了,其余的都上楼了,等到警察来了以后再领我去找人时已经没人了,不过当时有监控录像证实他们确实是那个楼的,而且停车场的监控也有当时那几个开车逃跑的过程,可是派出所就是说不能找到车也找不到人,还说除非自己找,那些保安是属于上地的一个商务会馆的,而派出所也就是上地的,他们的关系不用说也猜得出来,现在谁能帮我确定一下车号???等确定车号我该怎么去找派出所解决?????如果派出所还是推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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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4 21: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你自己通过其他渠道查出车主并私下追踪到确实是打你的人,那么你可以当场将其控制并报警。像你这种情况,仅仅轻微伤,一般派出所不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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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4 21: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你只能自认倒霉。除非你自己通过其他渠道查出车主并私下追踪到确实是打你的人,那么你可以当场将其控制并报警。像你这种情况,仅仅轻微伤,一般派出所不会解决的。除非是当场将人抓住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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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4 21: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找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反映迟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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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4 21: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 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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