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想退房,不退就起诉,请问有木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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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9-19 0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卖了一个门头,和买家商量好了价格,并签订了买卖合同,30万卖出去了。后来由于其他方面原因,这个地段的门头房,价格开始有下滑趋势。买家后悔了,想退房子,说,“买门头的目的就是想升值的,结果非但没升值,反而房价下跌,并且依据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天内包退的原则,想要求退款”。想请教一下法律界人士两个问题:1:买家买房之后,在7天之内要求退款,是否收到法律保护?2:买家买到房子之后,房价下跌,因此而要求退款,是否也收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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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9 0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买卖房子的商业风险不是理由。按照其逻辑,你要是觉得更升值了,也可以自动解约,他会肯吗?其次,消费者法律中,没有对房产有包退规定。一般商品,也只是在售出后出现问题才包修,修不好再换货,换不好再包退。因此,他的理由纯属狡辩之词。因此,你可以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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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9 0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退就退,还叫买卖吗?买是在想啥?涨了你退吗?追问买家说,如果不退给他,他就起诉我,说依据所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要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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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9 0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范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没有7天包退的规定。买家买房因自担投资风险,以此理由退房,难以获得支持。除非房子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否则不能撤销合同。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办理过户登记,可能导致你交付义务的违约,建议你可以找律师发律师函,要求他配合办理过户,这也是尽了通知义务,如果买家不接受交付,可免除自身的违约责任。【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律所及律师介绍,请登录【信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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