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离开退还工装押金就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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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9-19 02: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找了一个工作,开始说让交工装押金开始退还。干了十天左右时间,一天忽然家里有急事去外地老家了没有来得及请假,事后到单位找主管解释要继续上班,主管说我已经算是自动离职了。不让干了并说工资一分没有,事后我就要求退还工装押金,这是主管忽然说自动离职按他们的规定工资一分没有而且押金不退,但是我锁在柜子里的东西已经无故消失了。说是被收走了,我就又拿着当初开的押金收据要求退还押金。可是主管依然坚持说是按照他们店的规定一律不退还,找了多次结果都是相同的答案。问:这就是所谓的离开退还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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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9 02: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本身收取押金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公司的做法违法,你不仅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实际工作日支付你的工资,还有权要求公司退还你的押金。建议你向劳动局投诉!给你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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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9 02: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k2011-9-1715:45:16hg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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