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计划生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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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7-14 15: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台男孩。快四年又生女孩。已经入户口,请问还要罚款吗,要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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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4 15: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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