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在上,我在7月初无证驾驶小车,在小区起步时,撞到当时坐在门面门口聊天的三个老太太.有一个皮肤软组织有挫伤,一个避车的时候,后脑勺碰破了玻璃门上的玻璃,一个倒退时一屁股坐到地上.当时就送医院检查了,结果照片都没问题,现在有两家已经赔钱了解,另外一个头碰碎玻璃的却不肯赔钱了事,一定要在协议上注明:日后如果在经医学鉴定后,如有此次事故产生的后遗症要我负责.请问:一,这样的协议是否能签.是否要给他一份协议.二,如果将来事主将来又去交警哪里吵,我该怎么应对.谢谢
真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无证驾驶的事情我找了我班主任的关系,交警不会追究我了,但是交代我,必须随喊随到,免得人家投诉,让帮忙的人脸上不好看.车先放了,但要交保证金,也是意思一下交了1000,另外却扣了我的身份证.说因为这个协议签得留有后手,不能结案.我也搞不懂是不是在帮我还是怎么了?那份协议,我打电话找律师问了,说没有很大问题,但最好不这么签,而我一个隔得很远的在法院工作的亲戚说协议不能这么签.因为我之前又怕又急,已经同意签了:日后如果在经医学鉴定后,如有此次事故产生的后遗症要我负责.只是协议就一份,而且还在我的手里,没有给他们.现在那个老太太家天天吵着要.我到底要不要给他们呢?据说人家一家人都是公务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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