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一些关于企业扣罚员工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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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7-18 18: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我在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衡孚开关电源公司上班七个月后提出辞职,有事要求当即离职,公司不予批准,而且请假也不予批准,当日便只给我签订了离职协议,不予结算工资,第二日我做完所有工作后便离开,该公司之前扣押我二个月的星期六加班费,和六月份一整月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回部分工资?该公司是否有权扣押我全部工资,打工者又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之前该公司员工要工资的时候不给,该员工欲跳楼,公司才予以结算部分工资,是否我们在某种时刻卑微的连自己的血汉钱都要用生命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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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8 18: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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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8 18: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辞职是你的权利,对于不结算工资是企业违法行为,你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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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8 18: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去工商区咨询一下,有劳务合同的,他们会根据劳动法来的;公司有权批准员工的辞职的时间,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的日常行为来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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