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幸行为是什么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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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7-18 16: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习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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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8 16: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58条“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就是所谓的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尊重公序良俗是人们行为的道德标准,由于其能弥补法律的局限性和符合法律正义规范价值目标,因而常在各国的民法中得到确立而具有法律规范意义。因此,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不能有违公序良俗,否则法律将作出否定性评价。当然,在我国对射幸合同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射幸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能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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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8 16: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的一种,你觉得违背公序良俗么?不是谢幸,是射幸,是侥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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