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谁在主导着骇人听闻的“一女二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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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7 06: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人:南天一剑
  今年开春以来,一场罕见的新冠肺炎疫情震惊了地球上所有的人。2020年3月7日,作为新冠肺炎隔离点的福建泉州南环路欣佳酒店坍塌,共造成29人死亡。国务院调查组第一时间进驻调查,由此引发了关于这座酒店从规划建设到经营监管的诸多问题,甚至牵扯到当地人民日报泉州海内外记者联谊中心不曾为外界所知的内幕。不可否认,这些事件暴露出的问题,绝不亚于一场颇具规模的地震,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而关于这起重大案件,无不明显地披露出一个关键词:土地。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国家对土地的合理分配、资源利用、科学开发等等拥有绝对的权力。可是,总有那么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无耻地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的红线,变着幌子侵呑国家、集体甚至个人的土地开发使用权,达到中饱私囊、欲壑难填的目的。广东省惠州市就发生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甚至是拍案惊奇般的纠纷地块“一女两嫁”的闹剧。
  惠州市昊翔公司把一块村企共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给合成公司,而合成公司在支付首期20%的转让金后,与昊翔公司的个别股东内外勾结,迅速注册另外一家公司,名叫皓翔。谁都看得出,昊、皓同音,容易混淆。而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不顾事实和法律依据,竟然强行把尚在纠纷中的这块村企共建用地非法挂牌出让给皓翔公司,从而使得合成公司达到拒付后面多期转让金(共1.6亿多元人民币)的罪恶勾当。
  到底是谁在为尚未解除“婚约”的一方当事人办理“结婚证”?又是谁明目张胆地主导和制造这场畸形的“重婚”丑剧?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从不缺席。现在,昊翔公司已经依法提出行政异议、行政复议,也已经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相信法律会给各方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决,所有的道德与良知也会在公众的视野中水落石出。
  一、
  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政府网公开发布信息显示:2013年5月31日上午,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村企合作项目签约暨捐资助学仪式在陈江街道综合信访维稳中心一楼商会会议室举行,区委书记钟一尔,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鹏飞,区委常委、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周章玉,区委常委林瑞明,陈江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区直和陈江街道办相关部门负责人,惠州昊翔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昊翔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据悉,五一村村企合作项目位于五一大道南侧,交通、区位条件优越。项目用地面积27.5万平方米,拟规划为融购物、餐饮、文化、娱乐、商务、休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建成后将大力推动陈江街道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第三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此外,项目投资方惠州市昊翔公司承诺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陈江街道学校建设,并在签约仪式现场捐出了首批300万元助学金。
  2013年5月31日,惠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惠州市村企合作共建新农村示范村实施方案》惠市委发【2007】21号文件显示:该地块项目为村民征地留用村企合作项目用地,村民小组以征地留用地权益做为出资,与昊翔公司签订《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建设合同》,该合同生效后,昊翔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二、
  2013年8月28日,昊翔公司由于其他客观原因,把该项目的股权转让给惠州市合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公司),标的为1亿元人民币。合同约定分四期付款。然而,合成公司在付完第一期两千万元后,开始找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拒付后面三期的款项八千万元及协议1.5%利息,至今共拖欠1.6亿多人民币。
  昊翔公司董事长刘丰年说:因与合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2014年上半年,昊翔公司就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诉诸法院,案件还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中。
  2015年8月间,合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恶意串通昊翔公司张某、黄某,在昊翔公司法定住所地,以其三人的亲属李志坚、黄燕华、张木通的名义向当地工商局注册登记企业法人惠州市昊翔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据中国土地市场网2015年8月25日讯,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以下简称仲恺分局)以其受理五一村等单位或个人的申请,要求以村企合作的方式开发房地产项目,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留用地开发房地产项目属改变土地用途,需收回挂牌出让为由,发布地块挂牌编号GCJ2015—4号《公告》,同年9月25日,由惠州市鑫源公司摘牌成交。(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的猫腻了)对此,昊翔公司负责人称,在挂牌出让成交之前,仲恺国土局罔顾昊翔公司五一村邱屋村民小组等在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建设合同法律事实的存在、不理睬昊翔公司对其挂牌公告行为的异议和反对、无视法院对昊翔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正在审理中的事实、无睹李某等人恶意以仿冒昊翔公司的商号釆用“张冠李戴”不合理不合法的手段摘牌,在挂牌公告事项“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荷树光村民小组及周屋村民小组分别签定《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建设合同》”这显然是仲恺高新区国土分局为鑫源公司摘牌之前的“量身定做”,属于违法的暗箱操作,其阴恶用心昭然若揭。
  对此,昊翔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向仲恺国土分局提出申请,对其发布土地出让挂牌公告和土地出让成交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举行听证。2015年12月3日,仲恺国土分局作出《复函》惠仲国土资函【2015】850号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公司未提出异议,而在一个月后才提出异议,对你公司所提要求和主张不予支持。对此,昊翔公司不服,于2015年12月10日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时,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惠仲公易地【2015】25号”及“惠仲公易地【2015】26号”的补充公告,称上述两公告中涉及挂牌出让宗地权利清晰,征地有关安置补偿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基本具备动工建设所需的条件。简直是自欺欺人、胆大妄为。对此,昊翔公司负责人认为,这是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故意混淆视听、颠倒是非的一种托辞。
  三、
  为了更好地让案件的真相得以真实地展现,让法律与道德不致于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玩弄,让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体现与弘扬,昊翔公司委托中国法律研究中心关于惠州仲恺新区国土分局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行为合法性问题进行专家论证。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接受委托,于2015年12月20日在京召开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应松年、姜明安、刘金友教授出席论证会。
  会前,专家们仔细地地审阅了本案论证所依据的事实材料;会中,向当事人及其法律顾问详细询问了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和充公的讨论,最后形成如下一致的法律意见:
  (一)昊翔公司与六村村民小组签定的《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合同》合法有效。
  (二)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涉案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理由是:
  1、五一村所属村民小组申请涉案土地挂牌出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2、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挂牌出让涉案三宗土地使用权违背了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信赖保护的基础是公众对政府权力的信赖。
  在昊翔公司与六个村民小组签定村企共建合同时,当地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办的相关主要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街道办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见证,区主要负责人现场讲话要坚决支持该合作项目,并指示办事处要对此项目高度重视、抓出实效、形成品牌。但过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又以五一村委会申请和土地转性为名对涉案三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对重要权利关系人昊翔公司事先不通知、事中不告知、事后不理睬,故意制造涉案三宗土地“一女二嫁”的结果,这完全违背了信赖保护原则。
  3、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将涉案土地挂牌出让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三)昊翔公司有权对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异议、复议和诉讼,要求停止或撤销挂牌出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专家们认为,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挂牌出让涉案土地使用权系列行为属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对昊翔公司而言构成了侵权。对此,昊翔公司作为涉案土地合作项目的权利人及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完全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异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停止或撤销涉案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并对涉案土地权益申请必要的司法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四、
  没有过不去的冬天,没有得不到的春华。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从不缺席。现在,昊翔公司已经依法提出行政异议、行政复议,也已经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自古以来,邪不压正,一切的污垢都将暴露在阳光下,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社会的道德风尚终将得以弘扬、发展、光大。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道德的回归,正义走遍天下,道德自在人心,历史的车轮一定会在正确的轨道上向前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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