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得对吗?求好心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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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7-12 0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马进明,现年70岁,是河北省康保县阎油坊乡尹家村人。我的儿子叫马海军现年40岁,生前暂住康保镇南关村,是一位小儿麻疲级残疾人。儿媳身体不好也没有劳动能力,有两个孙子大的15岁小的才一岁。原本一家四口生活就十分艰难,还要供小孩上学,无耐儿马海军拖着一条病腿一瘸一拐地到处打工。2010年6月20日, 包工头刘国伟(康保县张纪乡赵顺村人)雇佣我儿马海军,到康保县土城子镇康保信用社办公楼工地当工人。马海军在工地干了十天。土城子镇到康保县城有40公里,按照工头刘国伟的安排,工人谁想在工地住就住,谁想回家工地有车接送。 我儿马海军于6月30日下午7点下班后乘坐刘国伟的车回家,当时车上共5人。车辆驶离土城子不到两公里就撞到大树上,当场撞死两人,重伤两人,一个轻伤,其中死亡有我儿马海军、工头兼司机刘国伟重伤。
事故已过了10天我儿被拉到康保殡仪馆冷冻,其他人到张家口第二医院住院,到现在无人问津,我儿死的太冤,我连给儿火葬的钱没有,不能入土为安,现在找工头刘国伟他既没钱赔偿况且在医院保命。事后经证实是刘国伟在工地喝了酒后开车酿成大祸。
经过我们的艰苦调查并咨询了法律部门,确信我儿的死亡已构成工伤事故,于是找到康保县信用社落实情况,证实:承包信用社办公楼的开发商叫“二蒙”(有资质注册企业),但是该工程没有走招投标的程序,属非法开工建设。开发商“二蒙”又将工程转包给叫郭亚东的(康保县张纪乡赵顺村人,无建设资质),没有签任何形式合同。郭亚东证实:工程是他转包过来干的,他雇佣刘国伟负责施工管理。郭亚东说:事故发生在路上是汽车交通事故,不在工地出事我不负责任。我又找刘国伟的家属证实刘是给郭亚东打工,负责管理工地干活并接送工人。
综上情况,我认为康保信用社是该工程业主单位,该单位暗箱操作,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导致工地管理混乱,应该为我儿的死亡负全责。
恳请康保县人民法院秉公执法,严肃追究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儿死亡导致的精神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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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的情况确实挺复杂的,尤其对方有一定的背景,所以,如果你想起诉,最好联合其他受伤人员及家属进行起诉。2。最好委托一个律师,或者要求法院进行法律援助,有一些法律援助工作者可以帮助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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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最好委托一个律师,或者要求法院进行法律援助,有一些法律援助工作者可以帮助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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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调查取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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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7-12 08: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应双方共同承担,你有权要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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