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们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阻止父母的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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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2-7 2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真的很相爱,但是他们怎样也不想让我们两个在一起,很烦恼很无奈,我们可不可以告他们?让法律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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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7 2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年满22周岁,你的女朋友年满20周岁。没有不能结婚的遗传性疾病的,都应该能结婚。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要告也可以告,但你要考虑告了之后的后果。法律不是万能。你的女朋友真的做好跟她父母彻底决裂的打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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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7 2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证是成年人订立契约的法律行为,不需要父母签名同意,只要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或三代近亲、恶性传染疾病、一方已婚(即重婚)等;当然,希望你们能在父母的祝福中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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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7 2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办结婚证可以…相爱没啥了不起的,你能给她基本生活条件满足温饱,不吃太大苦吗?你把未来丈人告了,不绝了女方家路了吗?自私啊。人家养姑娘那么多年的情分怎么算。换下,如果女友告你爸妈,你跟父母啥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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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7 2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真想在一起就去登记啊!为啥还要用法律途径,难道她父母还能吃了你不成。他们为什么不同意你们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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