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拿回 反而欠上63万 谁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7 0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因家里需要用钱 ,20几W把名下唯一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卖了 , 和买房方私下签订了协议 协议中注明2015年房子上市就进行过户 ,2015年到2016年一年半的时间对方一直以没钱为由不愿过户 我于2016年底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收回房子, 2017年十一月浦口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双方都有过错 ,当初签订协议无效 ,房子归我 ,付给对方70几W 。对方上诉中院, 2018年8月中院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判我为重大过错方 自由行使裁量权 要求我付121W给对方 房子归我 121W当时房子本身高于了市场价格 我肯定不能接受 2019年上诉到高院 2020年最后抗诉到检察院
  2020年3月26号收到浦口法院的传票 我才知道浦口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9年6月以超低的价格把房子强制拍卖掉了, 现在房子没有了, 还让我欠上63W 。这是把我往死路上逼, 不给我活路走 , 公道在哪里 ,我的合法权益在哪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