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采暖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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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18 16: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最近说是要将采暖费报销改为明补,需要重新登记,并且上交房产证原件和户口原件,而且2月20日上交,3月份才能返还,这合理吗?而且单位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负责此事的人其人品也很不可靠,会不会用这些证件去做些对我不利的事情,如果一旦出现问题,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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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8 16: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将根据采暖户住房标准、收入水平、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公布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采暖费补贴将直接发放到采暖户手中,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交纳采暖费。单位统包的福利供暖方式将逐步转变为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转变,即变“暗补”为“明补”。所以采暖费补贴应该是直接发到工资里的不需要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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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8 16: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只能用来做供暖报销使用,其他使用作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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