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抢劫出租车,伤人,对方自首,能判他多少年,可不可以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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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12 15: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持枪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法定刑的情节,如果不是持枪抢劫且不构成其它各项规定的情形的话,则不是加重情节。 自首可适当减轻或从轻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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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2 15: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持枪抢劫或是在抢劫过程中之人重伤等那就是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 不然的话那就是三到十年有期
像考虑到自首这些情节的话 大概五六年了吧!! 赔偿是可以申请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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