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 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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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2-7 23: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1年在我姑丈一家的建议下出钱以姑丈名义买来他们村150平方的宅基地(农村所说的厝地)当时因为我爸不识字,所以都协议都是口头协议,到今天2011年,我爸要回那150平方的宅基地,但对方耍赖,不认账。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通过法律取回那150平方宅基地。 我爸有保留当年我姑丈与其村的收据,但是收据的付款人以我姑丈的名义向他们村缴款的。
谢谢你的回答,当时支付是以我姑丈的名义的支付的,收据单上的缴款人也是我姑丈的名义。 但是当时他们家没钱买求我爸过去买的,如果这样子的话存不存在欺诈行为,如果通过法律手段告他们拿回应有的损失应该是以什么罪名? 毕竟是20年了,农村宅基地跟现在房价已经猛涨了几十倍!现在关键是组织什么样证据对其进行投诉取回我家应有的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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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7 23: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可以要回来,但是宅基地要不回来。根据有关法律,非本村村民或是非农居民是不可以在本村购买宅基地的,事实上,宅基地本来就是不可以买卖的,宅基地是由村集体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村民使用的,是拥有本村户籍的村民享有的一项权利,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享有的,即使本村村民也只拥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也自然就不存在宅基地买卖的问题了。虽然在农村,现在事实上有许多这样的买卖行为,但法律上并不认可,因此如果对方耍赖的话,法律是不予以支持的,只能支持拿回你的钱。还有,你的钱是以你姑丈的名义支付的,当时是以什么名义支付尚不清楚,因为这拿回钱的过程可能还不会太顺利。 现在你们需要的是如何拿回当初支付的钱,还可以要求一定的利息,但是不能要求补偿因宅基地升值而造成的损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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