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吃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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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2-17 17: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房东委托中介A帮助卖房,并与中介A和买房者甲欠了三方协议,但是未过户,价格是50万,然后买房者甲通过中介B将房子卖给了买房者乙价格是60万,已经办理过户,但是此协议中卖方丁并不是买房者甲,而是号称是房东的委托人,拿着房东授权的委托书,但房东并不知情委托人由中介A变成卖方丁,操纵这两次卖房的居间方中介均是隶属同一中介公司,并且卖房者丁也是这个中介公司的员工
我想请问,此中介有何问题?买房者乙有权利要回10万差价么?
是同一中介公司操作这个事的,怎么能说中介没有责任呢,明明买家乙买的房子是中介自己倒腾过来的房子,但是在签订合同时,中介却说这个房子是房东全权委托他出售的,可事实是房东并没有委托他呀,
我现在有房东与买方甲及中介A签的三方协议的副本,难道不是证据吗?
我现在就是觉得,国家明明说是要严厉打压中介吃差价,却在为民办事这块效率不敢恭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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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7 17: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两次交易产生的10万差价,并且都有正式签订合同,所以中介没有任何责任。第一次交易后,房子就不是算房东了的 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对委托书是否有效的认证。而且还要把两宗交易联系在一起,虽然是同一套房子,但其实分别是独立的存量房置换,因为现在需要主张方举证,所以你需要自己提供这些证据。没有的话,中介是会被判定无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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