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2010年4月份 之间从事高温工作,现因非工伤不能工作(脑溢血),单位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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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16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 从事高温工作连续多少年可以退休(本人现年54周岁),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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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情况要看你的工作是否被鉴定为特殊工种,按照特殊工种的待遇:(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正常提前退休。你的年龄以及你现在的情况,不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可以申请病退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关于赔偿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您此前并无该病,确因工作原因产生该疾病,必须举证说明(如医院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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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现在这方面的制度不完善,正常男65,女60,个别单位男60女55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能拿协议上少部分补偿金,很可能拿不到退休金而且合同上的具体条款有无涉及到其它保险,据具体情况而定 补充:但你可以提出长期休假请求,这方面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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