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先说一下大体情况,我和老婆是07年结的婚,但06年她就去上学了直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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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2-20 0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过了年她提出了离婚,我们的财产其实很简单,也没有多少,但主要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她06年就去上学了,也就是结婚之前,学费一共是20000,她家里拿了5000,我拿了7000,剩下的8000是用订婚时的8000定金。我想知道的是我能否要回这15000,如不能,请说明原因。
2、在她上学期间,我父母每学期开学时都会给她1000,大概有7000左右,这部分能否要回?
3、去年9月份开学时我父母又给她交了10000的学费,这部分能否要回?
4、在结婚前,我父母以我的名义给我存了40000,这部分算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此外,在她上学期间,工资已经停发,她在学校期间只有奖学金,够她自己生活。家里的支出基本由我来负责,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我能否多分一些?
希望各位能给我详细的回答,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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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0 0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时候的财产和债务分割原则是对等分割。双方没有证据证明是一方接受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的家人为你们夫妻至少贡献了65000元现金财产。而且离婚的提出人是你的妻子,令人费解:你家人和你既然对你妻子这么好,你的妻子为什么会提出离婚,她不希望有个男人和男人的家庭关心呵护她吗。你能否在百忙中检讨一下你对妻子的态度,你是否关心了她的生活,是否关心了她亲人的困难。你有没有在什么领域导致你妻子对你产生了误会。你有没有能力重新让你的妻子感谢你,疼爱你,建议:如果妻子一定要提出离婚,你可以采取两种态度,一是拖一拖,在拖的期间继续履行丈夫的责任,继续呵护自己的老婆,关心她的家人,在力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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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0 0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钱,如果不能证明是你给的,不可能要回,全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理由,除非你有充足的证据,不过看你证据不足,所有的一切包括你父母的,都是合法赠送形式,没有要挟,送给她的财产受法律保护,至于最后的4万,看你父母有没有能证明是他们的钱,凭条有没?没的话,你还有一半至于什么他读书,你开支,财产依旧55开,她没有重大过失想通点吧,作为一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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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0 0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1结婚前,你父母以你的名义给你存的40000,这是你的个人财产;2其他钱你们没有预先约定赠予条件,也没有借条。属于已经实施的民间赠予合同。是不能撤销的。这部分钱不能要回。3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离婚双方共同分割。如果你能证明她是造成家庭破裂的过错方,那么你可以要求过错伤害赔偿,包括经济损害赔偿、精神伤害赔偿;作为非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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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0 0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婚姻法去年都出来了。财产分割是只两人共同创造的财富,在结婚前的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学费和给的钱不好要回了。能要回也是部分,不可能全额。汇款凭证。你父母给你存的那是你父母存的,也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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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0 0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2、3项属于赠与,无法要回;第4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你说的情况看法律规定共同财产还是要均等分割。但在事实上上具体有多少财产对方应该不会知晓,你可以说全部用于家庭开支了。向你的情况建议你们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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