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去年2.22日签订的, 今年2月16日人事找我说不在与我续签合同事宜,并提出来让我去办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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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2-21 13: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这样的话,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呢?
不续签合同了,不是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好像要给一个月的补偿金吧? 16号说辞退我不续签合同了,至今也未与我办理任何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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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1 13: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没有义务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但是从道义上,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你,你也可以询问一下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否合同到期后会续签。关于补偿的问题,你可以获得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之间劳动期限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已经满6个月不满一年,你可以获得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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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1 13: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朋友回复很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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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1 13: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到期了,可以不用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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