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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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9-2-15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单位员工发生了工伤,现在已经治疗结束并且定残了,但是此员工想与单位解决劳动关系,那么他以后如果旧病复发了,看病还可以由劳动局报销吗?
如果他与单位不解除劳动关系呢,又或者单位有一天破产了怎么办?
求达人解答!
首先多谢楼下的回答,法这我听说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要赔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部门要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所以以后再旧病复发就不管了,赔偿的钱里就包括了以后看病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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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15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复发的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适当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看病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赔偿金;企业破产的,在破产的时候清算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具体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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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15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近期下发的《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为《补充通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成都市医保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补充通知》相比于2007年的政策,第一是再次扩大了纳入管理的人员范围,其二是增大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据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苏伟介绍,全市约有17000名“老工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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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15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员工已经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就会领取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所以工伤复发时不予报销的。自己承担。如果员工和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复发时可以申请工伤报销的。如果单位破产,那么按照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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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15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旧病复发,仍然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加了社会保险,看病还可以由所在地的社保报销。与解除劳动合同及单位有一天破产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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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2-15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 旧伤复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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