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族滞在签证有效期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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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24 09: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10年年4月帮我老婆办理了日本的家族滞在签证,有效期是3年的,并且办理了再入国手续。但是我的签证10月份到期了,今年1月我又办新的3年的社内转勤的长期签证。
请问我老婆的签证还有效么。可以跟我一起去日本么?
请有经验的朋友解答一下。谢谢!
我的签证是2010年10月到期的,新签证是今年一月办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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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4 09: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向您解释一下“家族滞在”签证的意义,具有“就劳”、“留学”、“就学”在留资格的人抚养其配偶者或其子女的情况下,有资格为其配偶者或其子女申请“家族滞在”签证。也就是说,得到“家族滞在”签证的人必须是被抚养的前提下,而且原则上夫妻在一起生活,在经济上互相依存,子女要在接受教育、监督的前提下,才能得到继续更新签证的可能。而您的为期3年的社内转勤签证,只要是担保人(可能是企业)没有意向,您完全可以在日本滞留3年(不管有没有工作)。从你的情况看,在滞在签证期内如果您老婆有段时间或长期没有和您生活在一起,不论如何,你一定要马上写一份为什么没有在一起生活的理由书,如实向入管汇报,等待入管的判断。“家族滞在”签证是入管从人道的角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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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4 09: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老婆已经有签证的话,就没有问题。可以和你一起去日本。不必和入境官说明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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