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无儿无女谁来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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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26 1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兄妹3人,老大男性已去世,但有儿女,老二是女性去世,有子女,老三无儿无女,有一房产,现去世, 老二老三是老大父亲分别领养于不同家庭的,由谁来继承房产。
是应该写遗嘱还是遗赠?
老大有两儿三女,老二有两儿。那应该由谁来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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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6 1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需要搞清楚几个问题:1 老三是否去世,如果去世则无论遗嘱还是遗赠都失去意义,即已经无法进行了;2 老二老三是老大父亲分别领养于不同家庭的,与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即在没有第一继承人员时,他们可以以第二继承范围身份参与继承,由于都已过世,可以由其相应子女代替其父或其母继承相应的份额;3 低保户无儿无女,其在世期间有相应权利与义务人员是否尽了义务,如果尽了义务可以适当多分得遗产,不尽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另外都未尽义务其财产归相应的村或社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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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6 1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遗嘱继承优先,无遗嘱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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