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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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8-8 15: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兄弟六人,父母都还在。父亲名下有两套房屋,其中一套父亲私下已过户给老四。但现在赡养父母时由兄弟六人轮流转。其中老二说老四得到的财产多应该由他作为主要赡养人,其他人配合。老四不干。老二说你不干那就把房子退回来由大家共同继承,父母也由大家共同赡养。请问一、父亲过户给老四的房子有没法律效应?二、老二提出的问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不?三、老四已得到一半财产但又不想对父母尽多于他人的赡养义务,其他兄弟有权追回老四所得到的财产不?
敬请法律专业人士能帮助给予解答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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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8 15: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你父亲自愿过户的那就没有办法改变了。至于赡养问题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责任,至于房产没有遗嘱那就是你们的共同分割财产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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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8 15: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道德和法律讲,你们兄弟六人都应该赡养父母,至于房产,如果不是父亲遗嘱,房子以后是属于共同分配的财产.不要因为钱财伤了兄弟情,也别伤了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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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8 15: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你父亲过户给老四的房子是合法的二,主要赡养人只是在分遗产的时候可以多分,赡养少的少分或部分三,其他兄弟是不能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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