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一职工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已期满,请问第二次能不能与他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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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0-12 0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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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2 0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这相当于单位不续签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2008.1.1后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然后单位和其协商签订劳务协议,但是要注意签订劳务协议属于雇佣性质,该劳动者不算你单位的职工,对方只提供劳动,单位只支付工资,单位不能对其按照本单位职工那样进行管理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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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2 0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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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2 0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与邓某已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因此,合同到期后只要邓某但如果邓某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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