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警察(或是说法律)能向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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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8-5 14: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我在便道走路的时候,路过一个地库门口,那儿停着一辆车。我从车后面过的时候,那车倒了一下,碰了我一下,但是没碰伤我。我就和那个司机吵了起来。结果被人劝开了。
请问:如果那个司机打了我,或者我们俩打起来,结果我被打伤,警察来了能向着我吗?我眼睛不好,属于视力残疾。我有残疾证,是四级的。
如果我和他打起来,我又受了点轻伤,警察来了能向着我吗?
现在社会上不是都关心残疾人吗?不是都讲究同情弱者。那么这种情况警察能向着我吗?我有残疾证!
如果他打了我,这算不算抠打残疾人? 以前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停车场的一个师傅骂了一个残疾人一句,人家不干了,结果那个师傅都赔偿那个残疾人了呢!那么我的这种情况呢?能得到保护吗?
现在社会上那么保护残疾人,以至于骂了残疾人一句都要赔偿,那么要是打了残疾人呢?法律能向着我吗?
如果像一楼的朋友所说,那我可以先记住他的车号,然后再打电话报警,这总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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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14: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可以告诉你的是,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关心弱势群体,这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但也不是残疾人肆意放纵的理由,残疾人更应该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与人为善,回报社会。 现在回到你的问题: 假如出现你所说的情形,如果警察来了过问此事,警察会依法制止,同时会视伤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处罚动手打人者(轻微伤《治安管理处罚法》)或移送公安局按刑事案件处理(轻伤以上),原则只有一条,谁致人伤害警察会先制止谁,至于警察会偏向谁的问题一般不存在(前提如果是警察秉公执法,是个好警察),警察会根据事情的起因以及其他情节做出决定,当然你是残疾人,警察会把这个因素在内的。
至于你所补充的那种情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任何人的人格尊严都不容侵犯,不论是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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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14: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打人都不对,打人致轻微伤的,要受到治安处罚;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重伤的,要罪加一等。如果殴打老、妇、病、残者,属于情节恶劣行为,处理肯定会从重一些。这也算是包括对残疾人的保护措施之一吧。平时在争吵中,如果残疾人与健全人争吵,旁人也会劝说,不要与残疾人太计较。警察也一样。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警察不可能紧跟自己身后。有时候在某种场合,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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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14: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残疾人,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视情节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罚,你虽然是残疾人,但是如果动手一样会被处罚,对方可能会处罚的稍微严重一些,基本就是这样了。刑事处罚的,要看伤势如何了。你说,有个师傅骂了人就赔偿,可以,这个社会可以照顾残疾人,不过谁都不要太敏感了,无论是骂人,还是车子差点撞到,何必吵架或是打架呢?吵架了或是打架了,就拿出残疾证告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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