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算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吗?拜托有人能回答下吗,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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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2-24 22: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有4个户口,妈妈,我,爷爷,奶奶,经适房准备以爷爷的名义申请,申请后将爷爷一人的名字迁入,那么这套经适房我和妈妈有份吗?如果我和妈妈没有份的话,那不是占用了我和妈妈的名额了吗?我要怎样维护?
谢谢好心人回答,这方面我真的一点也不清楚。我是新手,已经把所有的财富值都放上去了,拜托有人回答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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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4 22: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廉租房申请到以后,产权属于政府的。承租人需要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出资购买了产权,根据承租人出资比例分割房屋产权比例。你爷爷没有权利只将自己一个人户口迁入,因为申请时按照4个人的条件申请的,你和你妈妈都是合法承租人,享有居住的权利。假设最终这个房屋由爷爷全部出资购买,产权理论上应该都是爷爷的。但事实是爷爷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了属于你和妈妈的应有比例的廉租房,侵犯了你和妈妈的权益。因此,适当条件下,你们可以依据法律提出应有诉求。这是其一。其二,如果妈妈和爷爷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爷爷过世后,爷爷财产包括房产,妈妈依法享有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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