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我(车辆方)支付了行人住院的绝大部分费用,如果对方不了了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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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26 20: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时行人未走人行道,快跑横穿马路,我正常行驶。交警认定同等责任。事故认定之前我已付6万八千元医疗费,最终行人七万五千元出院。但是行人方出院后就再未联系过我,也没有向交警申请调解,法院也没消息。如果行人方就此不了了之,我该怎么办?我只有交强险和十万的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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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6 20: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样的事你应该通知保险公司来垫付治疗费用。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分析如下,75000-11000=64000是你们两个要平均支付治疗费,11000是由交强险来支付(交强险是有责赔付原则)。64000除以2=32000是每个人要支付的。(你的这部分找商业险来给你报)68000-11000(交强险可以给你报销的)=57000-32000(你的商业险需要给你支付的)=25000(对方要还给你的)以上前提是各种治疗单据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找保险理赔。你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但是根据75000的治疗费我估计治疗和对方休养的时间应该要半年,如果按半年来算那对方的误工费,护理费应该在20000块左右。你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10000块回来。从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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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6 20: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垫付的费用是通过事故部门,可找交警通知对方,持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找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是直接给的伤者,那就麻烦点,需要交警部门出证,并持行人住院单据,病例等找保险公司,如无法处理,可到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律师。好人必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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