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地转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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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0-16 01: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人士,我也不知道我那的土地属于什么用地,总之那不是耕地,属于沙漠吧但是上边还有野草之类的,原本那地都是不值钱的,但是最近几年西部大开发么,土地越来越值钱了,在八几年的时候不是搞包产到户么,所以那土地也就很多划成个人承包的了,在中途村长有办过领权证,但是到现在都没见到,具体是办的集体的还是个人的我们都不知道,但是那个时候就把土地大体划分成每家每户的了,现在将近30年过去了,土地一下值钱了,那些曾今分到好地段的人就私自的把以前承包给他们的土地给转让了【具体的一会介绍】到现在我们也没见到那个领权证,也不知道这土地那时候是办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领权证,如果就算是办成个人的这样转让算不算合法?如果不算怎么样才能将他们绳之以法?他们转让的手法是,写一个合伙在出售土地开发的一个文件吧。让村里人百分之八十的人签字,这算是一份买卖双方的合同吧,期限是40年。然后还有一份就是他两私自写的买卖合同,这个应该是长期的,还有就是我想知道这样的土地可以转让吗?希望在行的朋友给个明确的答复,或者在具体一点怎么做才能将他们绳之以法?万分感谢?我会很关注这个问题,同时也会追加悬赏的,这点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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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6 01: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到百度Baidu或谷歌GOOGLE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相关信息资料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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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6 01: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你自己要搞清楚当时是否划成个人承包的了,那时候是办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领权证”(土地使用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你有看法可以向当地政府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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