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中(有伤残鉴定)被扶养人是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计算生活费?若有是怎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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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0-16 01: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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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6 01: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扶养人是指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或者不在上述之列的,但身有残疾,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员,才会考虑计算生活费。看看你所说的人员是否在上述之列。追问您好!请问下列第二款中“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对其中的“其他扶养人”,目前是如何界定的的,有哪些细则?或者没有过实际案例?“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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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6 01: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已满十八周岁,法律意义上是成年人,不计算在内。追问那大学生得自食其力了?或亲友赞助?或成武大的那个大学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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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6 01: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法律意义上的,不是现实生活意义上的。读书的大学生,父母尽的是扶助义务,不是抚养义务了。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要搞清。你自己不懂,还呵别人,真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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