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者劳动合同制止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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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10-16 11: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的合同9月30日到齐,公司通知我将不续签。赔偿方式为N(同我的工作年限)倍工资。但我还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得到额外的赔偿?或者可以延迟到法定的慢性病假结束后再接触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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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6 11: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你2n倍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和第8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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